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保障中心”)是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宣传和执法保障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五)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就读期间、择业期内无社保缴纳记录。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2日12:00至9月12日12: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提交应聘申请。
在报名期间应聘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但在9月12日17:00前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一次现应聘岗位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招聘单位审核。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应聘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咨询。
(二)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18日00:00至9月21日上午9:00前登陆《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审查合格的人数进行考试。
3.应聘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保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9156370,联系人:马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依托北京市2024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组织实施。
1.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均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4.笔试成绩发布:登陆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
(二)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以发布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如未达到1:5的比例,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如遇笔试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保障中心组织,入围考生须携带网络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接受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后续人员。
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若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需在3日内书面提交说明,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经资格复审后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保障中心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网站公布。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第一,则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由保障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保障中心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如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和聘用手续等,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网站:http://whsczfzd.beijing.gov.cn。
咨询电话:8915637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89156242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