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湘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热爱湘西,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条件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个别特殊岗位根据相关要求最低学历学位可放宽至学士本科),详见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五)学士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见相关附件)标明的为准。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引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岗位计划表(附件1)“其他岗位要求”一栏明确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是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单位的上述高校毕业生。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七)身体健康,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合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团籍、学籍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八)定向委托培养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九)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系湘西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在职人员。
(十)近5年报考湘西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职期满的人员。
(十一)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湘西自治州第二批州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发布信息
公开引进人才岗位相关信息通过湘西党建网、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14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填写并在应聘人员承诺栏签名的《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相关资格证及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表格)的扫描件,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syk0743@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姓名+学历学位+应聘单位+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填写。系留学回国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州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其中一个岗位(若出现多报岗位情况,则以第一次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相关招引单位按有关规定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引单位对考生提交的网络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时在引才公告发布的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填写不实、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开考比例。原则上招引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招引单位提出意见报州委人才办、州人社局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计划或取消引进计划。
2.面试方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的对象,面试根据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由引才组织实施方按程序组织开展。其中,医卫类岗位的面试由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的面试由湘西自治州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湘西自治州吉首市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相关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不再进入人才招引下一环节。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根据面试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成绩相同的,增加复试,复试于面试当天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引进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岗位序号为13—27的医卫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按该引进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招考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相关程序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考核、体检、聘用等结果进行公布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监督电话: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0743-8223229
中共湘西自治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43-8715617。
(二)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43-8561837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43-8713162
六、政策待遇
本公告发布公开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除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外,同时按照《湘西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附件4)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最低服务期为5年。
七、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安排将在湘西党建网、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八、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