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鸡西市梨树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用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汽车驾驶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纪律观念强,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且具有鸡西市梨树区户籍的人员。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务耐心细致,头脑反应灵敏。
4.具备履职应聘岗位的驾驶执照(A2、B2或C1驾照),并且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经历(含部队驾龄),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或熟悉GPS导航操作,具备一定的车辆维修和保养常识。
5.驾驶期间无不良嗜好、不良行为、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受党纪、政务重处分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人员;
5.有色弱、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点-28日17点;报名地点:梨树区纪委监委202室(区政府侧楼)。
2.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交管12123平台申请的“安全驾驶记录”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的原件;
(5)与应聘职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对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
2.报考者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原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操作技能、驾驶专业知识和个人综合素质。
1.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驾驶技能及熟练程度、相关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处置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实际操作技能考核×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心理健康测试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论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合格的退役军人优先拟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不良反映或收到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需要可续签。
本公告由鸡西市梨树区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工资25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福利待遇等其他具体事项可咨询梨树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467-6223656.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鸡西市梨树区政府网站(http://jixilishu.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梨树区纪委监委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