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我县拟从在米易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统筹提供7个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名额,经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拟聘人员情况和乡镇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2022年通过全省统筹招聘到米易县基层工作,与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满1个聘期(截止2024年9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刻苦钻研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29日之后出生)。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服务期未满2年的;
2.服务期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工作时间8:3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0办公室(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2号)。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登录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下载《米易县2024年从“三支一扶”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真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报名信息表》1份(见附件2,请A4纸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招募为米易县“三支一扶”人员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⑥近期2寸免冠证件蓝底照片1张。
请报考人员将以上①-⑤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考核测评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三)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测评,根据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核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测评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入围体检人员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测评重点是考察考生的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多个方面。考核测评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测评通知书》。
考核时间拟定在10月中下旬。
(四)体检
体检统一组织到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聘用
1.经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和乡镇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聘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产生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3.“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按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之日起,在米易县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流(调)动到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区(县)。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米易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通讯信息准确、通讯畅通,通讯信息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信息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
米易县纪委监委:0812-8179744
咨询电话: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0812-8172576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13071
附件: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