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职位 |
职位描述 |
研究生 专业要求 |
本科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职位要求 |
信访调解工作人员 |
从事信访调解工作 |
法学 (A0301) 汉语言文字学 (A050103) 行政管理 (A1204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A0812) |
法学 (B030101) 汉语言文学 (B050101) 行政管理 (B12040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B08090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年龄为40周岁以下。 2. 需外出工作,适合男性。 3. 具有1年以上从事信访调解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 |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计算年龄截至2024年10月8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聘员,试用期3个月。本科聘员年薪约10万元全包、研究生聘员年薪约11万元全包。以上年薪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并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16:00。
(二)报名流程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东莞市茶山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信访调解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茶山镇综治中心(茶山镇庄园路1号)二楼201室进行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确认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且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茶山政务网、茶山综治等平台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录用程序
(一)体检
由茶山镇平安法治办负责通知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学历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经审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编外人员,并在茶山政务网、茶山综治等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编外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期间按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福利。
2024年10月8日